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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B2B究竟有无前途?

发布时间:2007-11-29 点击:2275
中国B2B市场的老大阿里巴巴在我国香港IPO的步伐已经进入倒计时,届时,中国B2B三剑客阿里巴巴、慧聪网与网盛科技将全部进入资本市场。然而,阿里巴巴的盈利数据截至目前只有马云透露的一些为大众所知,其他也许只有等到阿里巴巴正式上市后大家才能真正搞清楚。但如果只从慧聪网与网盛科技的公开数据来看,中国B2B的电子商务模式至少从盈利和扩张两个方面都未成功。

中国B2B三剑客

  随着马云的阿里巴巴在中国香港上市步伐进入倒计时,以阿里巴巴、慧聪网和网盛科技为代表的中国B2B三剑客将完全露出真面目,并将可能成为许多人憧憬的对象。当然,三剑客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也将左右中国未来B2B市场的发展。

对此,慧聪网老总郭凡生认为,“有人问,阿里巴巴上市会不会给慧聪带来压力,其实这是好事情。阿里巴巴做得越好、市值越大,对中国来说一定越是好事。我们两家企业都在香港上市,它市值好,我们肯定不会吃亏。而且我觉得阿里巴巴是一家好公司,我特别希望他们赶快上市。”

但是,上市是否意味着中国B2B的成功呢?截至目前,我们尚未知道阿里巴巴这家一直以来在经营方面有些神秘的企业的情况,但从慧聪网和网盛科技的经济指标来看,所谓的B2B模式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真正找到出路,上市也没有改变这一事实。

据报道,截至2006年9月,慧聪的营业额为2.09亿元,这个数据与上一年度的同期数据惊人地相同,但亏损则翻了一番不止,达到了6067.8万元,而其上年同期亏损数据仅为2553.2万元。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网盛科技,去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交所上市以来的公开数据表明,其2006年年度主营业务增长率为-1.77%,净利润增长率为-3.07%,都出现了负增长,这种情况即使对于大多数传统企业而言都是不可想象的。

根据网盛科技的公告,在去年融资2亿多元人民币之后,其2007年半年报及预计2007年1-9月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50%,这个增长率显然与目前中国内地上市企业相比并不十分突出。

然而更令人纳闷的是,网盛科技今年7月24日的公告称,将用总计不超过1.5亿元的额度申购新股,难道网盛科技去年发行新股获得的资金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并未用于网站的新技术开发,也未通过大规模收购获得高速增长?

据了解,网盛科技的股价在最近几个月下跌了差不多50%,而与此同时,中国各大指数却差不多上升了50%。

未老先衰?

对于网盛科技与慧聪网经营方面增长力的问题,《《每日经济新闻》》多次试图采访网盛科技的当家人孙德良和慧聪网的老总郭凡生。但据网盛科技德办公室主任陈小姐告知,孙先生最近根本没有时间接受采访。慧聪网公关邹小姐则表示,郭凡生之前曾就网盛 “小门户+联盟”模式做过评价,所以在此也不赘言了。她还强调称,慧聪有属于自己的较为成功的B2B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只想做最好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其他对手怎么样,不是他们所关注的。

而根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查询,此前在回答网盛科技高股价低收益的疑问时,孙德良曾表示,网盛科技在二级市场的表现为中国互联网企业上市开了个好头,认为网盛科技股价逆市飞扬是“可以理解的”。孙德良认为,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受到投资者热捧基于三个原因,首先是企业本质不错,公司旗下的化工、纺织、医药网站具有可持续增长的盈利模式;第二,公司小门户+联盟的运营模式前景可期;第三,投资者看好互联网的未来。不过,跟孙德良同是浙江人的互联网专家——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则认为 “国内股市必将毁掉网盛”。

在今年6月28日的中国行业网站投资与发展高峰论坛上,慧聪网老总郭凡生曾评价网盛科技说,目前正大力开展的行业网站是 “苍蝇趴在玻璃窗上,有光明没前途”。

此外,在2007中国互联网大会上,郭凡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在几次研讨会上,包括孙总在的研讨会上我已经公开说了,我对这种模式有很多担心或者是不看好。第一,从网盛的角度来说,去年的报表和前年上市以前的报表相比,没有什么增长,这不是互联网公司的模式。如果一个公司自己的主体业务不增长,靠收购,靠把别的业务做起来,做大的时候,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管理问题,管的住吗。第二个问题,当我们把许多网站放在一起,我们怎么把他们的技术打通,实际上慧聪就是一个综合的网站,包括工程、汽车用品、汽车配件,很多都是行业第一的,我这三十多个网站打通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是在法人主体下打通,你不打通就撤你,这都很困难。而且互联网本身的技术平台创造一个价值。还有一个,现在很多网站大多数在技术开发上、水平上不是很高,QQ是做技术的公司,把MSN挤的就只有10%多的市场,但如果你们的技术不行,不会做到这些。如果是一个松散型的联盟我不看好,因为全世界没有一个大公司是靠松散型的公司做出来的。如果做好,是奇迹,但不符合经济学、管理学告诉我们的所有案例。”

著名IT评论家洪波在其博客中以《那些“老”互联网公司》为题的文章中说,“中国的互联网向公众开放,满打满算只有十来年的历史,最”老“的互联网公司也不过是十年老店而已。不过,我这里所说的‘老’,并非完全是一个时间概念,主要是说肌体的生命力。成立于1997-1999年之间的那些互联网公司,如今都成了中国互联网上的权贵,德高望重,颐指气使。更重要的是,与他们占有的资源、资金和人才相比,他们能为中国互联网带来的创新和价值已经今非昔比,他们日新月异的青年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每年百分之几百的增长也早就成了一个遥远的回忆。不光是中国,在美国,很多人认为Yahoo!也老了,其实Yahoo!不过才13岁,但跟9岁的Google相比,Yahoo!确实老态毕现。在一个变动快速的行业,新的涌现得快,老去得也快,所谓新,只是瞬间的事。不过好玩儿的是,这几年一些‘老’公司在失去锐气,成功地沦落为互联网上的传统行业之后,却成为资本市场的宠儿。还有很多‘老’公司也在盘算着投资者口袋里的钱。”

分析师:各种商业模式会长期并存

上海易繁咨询公司的分析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认为,无论是阿里巴巴、慧聪网还是网盛科技,在成功实现上市以后,将在严格的监管下暴露出中国B2B的真实现状,慧聪网和网盛科技已经证明中国B2B并不成功,而阿里巴巴由于此前并非上市公司,大家对它经营状况的了解是很封闭和片面的,今后衡量他们的唯一标准就是通过互联网的盈利能力、高速增长能力和扩张能力,如果做不到,那么他们的结果当然只能落魄成互联网上的传统产业。

易观分析师宋星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第一,网盛科技的所谓新模式目前本质上是各个中小门户商机信息的聚合,然后通过网盛提供的垂直搜索引擎——“生意宝”为用户提供统一的搜索入口和结果呈现。这个模式对于这个产业的各方主体有如下几个好处:对于买方,通过一个入口可以访问更多的信息;对于卖方,发布在某个网站上的信息能够被更多的买家看到;对于小门户,被用户发现并访问的机会增加;对于盟主,如网盛,网站流量和品牌获得提升,并且弥补了自己聚焦在一个行业上的行业局限性。但这个模式目前并不赚钱,进行这个联盟的初衷是否是为了赚钱还值得商榷。从目前情况看,这个联盟还只是在信息层面上的联盟,或者说仅是信息聚合和呈现的联盟。如果希望赚钱,还需要进入服务层面的联盟,即真正在联盟内建立用户服务的标准,使用户体验统一化,目前还很难达到这样的深度联盟层面。仅从赚钱与否的角度看,这个联盟还不算成功,但从战略角度看,从帮助门户克服行业门户的规模局限性,提升小门户的PV和用户数量上看,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对于网盛科技的股价,宋星认为,目前价格较高与其本身概念比较新颖,且这一概念有实际价值有关。另外,跟网盛在我国股市上特殊的身份——唯一的高科技互联网股的概念也有关。当然,我国股市的个股股价决定因素很多,其中可能跟网盛本身的基本面相关性不大。

对于未来中国B2B市场的竞争格局,宋星认为,理性地判断,各种B2B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会长期并存,会并行不悖下去。阿里巴巴的模式,网盛肯定做不了,但网盛的优势,阿里巴巴也很难获得。综合和垂直各有各的优势,并不存在互相吞并的问题。这是用户需求的多样化决定的,也是服务的行业本身各有壁垒所造成的。未来B2B电子商务会有很多不同的商业模式出现,新商业模式实际上现在正在出现,而且势头不错,有些已经在赢利。如果说B2B电子商务存在集中趋势,那么一定是在各个相同商业模式内部出现集中,这个难免。但总体市场肯定是百花齐放。因此,可以看见共同的成功,而不在于战胜所谓“竞争对手”的成功——某种意义上,网盛科技和阿里巴巴并不在一个层面上进行竞争。

网络购物省时省力后想省心

时代变了,与以往男女老少一起扎推商场、超市不同,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作为一种全新的客户服务渠道,用户只需在有网络的条件下,敲敲键盘,就可以完成购物的全过程。但是正因为一切都是通过网络来完成的,缺少了面对面的过程,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是,“网络购物”安全吗?

《中国互联网热点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有17.9%的网民在半年内有过网络购物经历。为什么选择“网络购物”?在杭州市某媒体工作的小翁说,足不出户就可以“逛”商店,而且网上的信息量大,选择的余地大,别说货比三家,就是货比三万家也没问题,而且网络店铺还是24小时营业。

淘宝网近日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淘宝网购物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网络购物总额达233亿元。其中,淘宝网2007年上半年的总成交额突破157亿元人民币,接近2006年淘宝网全年成交额。

但是,就在消费者享受着省时、省力带来的便捷时,由于不见人、不见实物,一些诸如网上交易不安全、消费者收到的物品与网上的宣传资料不符、消费者付款后一直收不到货品、售后服务没有保障等问题却浮出水面。网购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追索产品销售者的责任难,网络购物往往不开发票,没有保修,消费者维权难。

省时、省力后再能省心,成了消费者的莫大期待。浙江六合律师事务所王红燕律师认为,作为消费者要注意选择有一定信誉度的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一方则应该负有审查卖方发布信息的义务。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对网络交易市场的信息发布、准入资格、买卖细节、电子支付、各方责任等方面都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规范,使网络购物进入良性循环。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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